昨日凌晨,一辆满载的货车行驶至汉北河公路大桥汉川桥头突然起火燃烧。经汉川消防官兵两个多小时全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记者赶到现场时,附近村民正在尚未烧成灰烬的物品中“淘”东西。(10月22日《楚天金报》)
但凡货车发生事故,就一定会有村民用“哄抢”的方式“淘金”窃为己有。那一场场哄抢闹剧,将国人的道德底线逼上了深渊,让人汗颜。“哄抢”现象屡见不鲜,各地又同样无可奈何。作为审丑疲劳的旁观者,每每看到这样的哄抢镜头,胸中总似被压上一种难以卸掉的块垒:对于“哄抢”现象,到底真是因为法不责众、无可奈何,还是因为熟视无睹、不愿作为呢?
面对车祸,人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去进行救助,尽最大努力挽回因车祸所造成的损失。可是在车祸面前,一些哄抢者,首先想到的不是车主悲痛交加,而是趁人之危,“趁灾打劫”。对这种行为,除了谴责,还应予严惩。
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人的道德自觉,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因为只有我为别人贡献,别人才愿意为我付出。“相互利他主义”是文明社会的粘合剂,如果人人都这么想,社会就会多一份文明和谐,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