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欣 通讯员 温来生 姜楠)怀柔区近日制定出台《完善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的意见》,通过多种资金补贴和奖励方式,加大对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劳动力、创业带动就业、规范家政服务业、充分就业创建等工作的扶持和鼓励。
《意见》对区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本次申请补贴的准入门槛,从原来职工拿到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岗位补贴标准也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对招用和推荐本区劳动力就业的行为,给出了明确的奖励标准。凡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只要招用本区劳动力,就可获得一次性安置奖励。
同时,怀柔区首次提出对推进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进行奖励。凡取得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认定资质的家政服务企业,安置本区城乡劳动力30人以上,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