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工程公司职工苏记山 回答: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仁午
苏记山:去年8月,我被一家金属公司招聘为电焊工。两个月后,我被领导派到另一家技术公司的车间帮忙,不久发生工伤,我被鉴定为9级伤残。这两家公司是同一个集团的下属分公司,现在金属公司与我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且单位也不打算与我续签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呀?
刘仁午:《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介绍的情况来看,建议您尽快去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主张赔偿,千万不要超过时效。
□本报记者 王香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