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发现北京朝来万通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肉类大厅内,有很多摊点销售这样光鲜白嫩的猪蹄,有商贩称,这类猪蹄是加工点通过“药水”浸泡而来。记者将样品送交第三方机构检测发现,多个摊位的样品残留双氧水和工业火碱。(9月9日《新京报》)
类似“美白猪蹄”的做法,当下并不少见,硫磺熏白的馒头,硫磺熏过的生姜,福尔马林泡过的海鲜,农药保鲜过的苹果,苏丹红鸭蛋,瘦肉精猪肉……食品加工领域里的“违规创新”,真是层出不穷。
必须清楚地看到,商家干这类违规行为,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道“美白猪蹄”会对人造成危害,却为了相对较高的利益,甘愿践踏法律。这类行为的背后,有商家道德血液贫乏的因素,更为重要的是,是监管太松,处罚太软。
什么时候,监管者能像媒体记者一样去主动揭丑,去暗访,去卧底,“美白猪蹄”天天存在被翻个底朝天的危险,无良商家总会面临“偷不成鸡还蚀米”的状况,食品违法行为,断然不可能屡屡“创新”,挑战人们的想象。
“美白猪蹄”,不是商家之美,不是监管者之美,它代表商家的黑心,代表监管者的粗心,更是社会道德水准越过底线的见证。如果法律不矫正它,执法者总是被动应付,这种“创新”恐怕还会继续。□瞿方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