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工作,宋欣欣说她是一名幸运的生态环境执法新人。作为一名军嫂,她有幸通过北京市组织的随军安置,从烟台高新区法院来到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实现了家庭团圆,也非常幸运的从事自己一直关注的环保工作。
“记得随军安置双选会前夕,我对爱人说,如果北京的工作问题解决了,我想加入环保事业,没想到梦想成真,直接来到了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工作。”她说,回想工作经历,每到一个岗位,总要去问自己一个问题,“我的工作的意义是什么?一来,我可以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更深入的思考,二来也是在忙碌和琐碎的工作中寻找到一份热爱与为之努力的方向。”
来到朝阳区生态环境局从事执法审查工作后,宋欣欣不止一次问自己这个问题,从规范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到规范行政处罚、提升法律权威都是她曾经给自己的答案。随着对工作理解的深入,宋欣欣有了新的答案,那就是以高质量的执法,守护好市民的优良生态环境。
“在生态环境逐渐向好的时代,我们都是受益人,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能也不可能只靠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通过高质量的执法,寻求执法部门与管理对象乃至公众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形成具有向心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环境,这是现阶段我认识到的这份工作的意义。”宋欣欣说。
如何在执法审查岗位上以高质量的执法来守护好市民的生态家园呢?宋欣欣也在践行着自己对生态环境执法的一些思考。
宋欣欣认为,高质量执法是对法律的精准适用。根据权力清单,区级的生态环境局有318项职权,执法中常用的职权也有40多项,准确地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并非易事。
“我工作的法宣科办公室的大门每天都会被各个分队的执法人员无数次的推开,法宣科科长的电话也总是响个不停。说实话,刚来法宣科工作时我有些不适应。”宋欣欣原来从事审判工作时,除了开庭,也有很多时候是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安静的思考案件的办理思路,相比审判办案是一件件的去解决问题。“而在法宣科我更多的感受是这里的问题是一串串的,同时技术性问题和法律性问题兼备。”
秉持精准执法的信念,宋欣欣在对每一个案件认真审查的过程中,加深了对环保法律体系的理解,也不断构建起自己的案件审查思路,她坚信通过一件件高质量的案件,一定能获得执法对象和公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信任,夯实生态环境高质量执法的基础。
高质量的执法,还应当彰显法律的温度。
2024年1月,宋欣欣刚到法宣科工作时,公安机关向朝阳区生态环境局移送了一批向无许可证人员出售危险废物废机油的案子,这批案子的当事人大部分都是小型汽修店的经营者,涉案金额不大,当事人均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并且也已经和正规企业签订了危废处理合同或者已经不再经营相关业务。但根据我国固废法的相关规定,这类案件的起罚金额就有60万元。
“刚刚拿到这批案子,我心情很沉重。”宋欣欣介绍,在经过法宣科、各分队长和律师的充分讨论并报局领导决定后,最终对这批案件不予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合规提醒,案件达到了很好的执法效果,当时四书同达的做法也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认可。“高质量的执法,应在合法的范围内,彰显法律的温度,才能春风化雨润人心,和执法服务对象之间建立畅达的沟通合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向心力。”
高质量的执法,落脚点应当是高质量的服务。
宋欣欣说,执法就如一支温度计,最能感知企业的冷暖,通过执法审查,提升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了解企业的问题和需要,把准企业的痛处,理解企业的难处,帮到企业的短处,以高质量的服务帮助企业整改问题,明确底线,使其合法放心经营,最终实现生态环境循循向好,相关产业蒸蒸日上,生态保护事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并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
□本报记者 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