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居民楼道属于房屋的公共设施,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不得擅自占用楼道,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近日,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举报线索,对一处居民楼内的“空中违建”依法予以拆除。
据了解,被拆除的“空中违建”位于灯市口大街一居民楼内,在日常的街面巡查过程中很难被发现,执法部门在接到居民相关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力量进行上门调查。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违建位于居民楼五层通往六层楼顶的楼道之中,用于出租经营。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其并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在充分调查了解相应情况后,执法队员多次上门与违建房主进行沟通,将有关违法建设拆除整治的法律条款进行耐心宣讲,最终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同意配合后期拆除工作。执法部门随即安排专业人员实施人工拆除,精细作业、及时清运,在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下,顺利完成拆除工作。
东华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张陆陆介绍,与常见的地面违法建设相比,“空中违建”因坠物风险结构隐患、影响承重等,不仅影响环境面貌,还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空中炸弹”。执法部门提示广大市民群众若发现有类似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街道反映,消除头顶上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东城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辖区内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有序、安全的家园环境秩序。
□本报记者 边磊 通讯员 刘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