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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3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民办高校将迎接年度检查评估
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暂停招生活动

 

本报讯(记者 任洁)北京市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年度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工作即将展开。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入校专项检查,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暂停招生活动。

此次年检工作包括学校自查、入校专项检查、专家组审核材料和入校考察等程序,实行本科、专科分类评估,每三年一个周期(本轮教学评估时间为2024年度至2026年度)。经市教委批准成立或管理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高校应参加年检。原则上民办高等学校应在三年内申请一次教育教学评估。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年检“清单”规定,入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稳定、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三方面10项检查要点。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学校,相关部门采取问责措施。市教委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教学评估的学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学校中征集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专家审议后发布。

年检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有效期为1年。结论为“通过”的学校,准予在下一学年招生,办学许可证到期后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

对于限期整改的学校,应在2024年9月20日前落实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间暂停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手续,暂停招生活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学校,年检结论评定为“通过”;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学校,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未参加年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的,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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