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莹)近日,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近年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大力维护发展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突出矛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国总工会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目前,31个省(区、市)全部建立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23个省(区、市)成立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会参与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覆盖率超过90%,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三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每五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表彰。全国有19个省(区、市)定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和示范创建活动,19个省制定了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标准。(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