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者劳有所得,要工作做在前头、做在平时,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有效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他们无论在外打拼,还是在家就业都更有底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近日从司法部获悉,2023年以来,司法部会同人社部开展“薪暖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万件,为54万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8亿元。(2月27日 中工网)
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工资是农民工的基本物质基础。农民工作为建设者,为城市发展、乡村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让农民工在付出辛劳汗水的同时能够及时获得足额的劳动报酬,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保障他们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体现着社会治理水平,更关乎万千家庭冷暖。近年来,从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刑,到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这些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欠薪问题,始终把根治欠薪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扎紧制度篱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欠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注重加强治欠保支工作。治理欠薪要出重拳、下猛药,对恶意欠薪行为要严厉惩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严肃惩治一起,绝不放纵姑息,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确保付出辛劳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使欠薪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不敢欠”的震慑效应。治理欠薪还要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常态化监管治理,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让“护薪”行动更有力、更有效。
每一份工资,都事关个人权益、美好生活。让劳动者劳有所得,要工作做在前头、做在平时,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有效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他们无论在外打拼,还是在家就业都更有底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