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前后,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是对农民工群体的春节关怀,给农民工下了一场春节权益保障“及时雨”,精准契合了农民工的服务需求,对化解劳动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意义。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包括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月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辛苦打拼一年的农民工而言,在过年时或过年前能够拿到足额的工资,或者能就其他劳动权益保障事项做个了断,实现劳动权益“落袋”,无疑能给踏踏实实过年乃至开开心心过年提供有力的支撑。然而,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等原因,农民工在实现合法权益过程中可能会遭遇一些障碍,法律援助机构在春节前后向农民工伸出援手,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优先处置、全面处置、高质高效处置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无疑是雪中送炭之举,既能让农民工在心理上得到安慰,感到暖意,也能在权益维护技术层面向农民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法律援助服务多由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或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他们常年办理涉及农民工等群体的法律案件,业务能力强,熟悉工作流程,相关经验丰富,服务热情和责任心也有保障。及时、顺畅、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可以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帮农民工找准权益保障方向和路径,提高权益维护的效率和成功率。最关键的是,法律援助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这就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和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农民工的焦虑。
司法部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春节前后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抓住了重点时间段;要求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法律服务需求,精准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抓住了重点人群,体现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点关注;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是对《法律援助法》的积极落实,抓住了法律援助的重点事项。司法部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设农民工话务专席,专业解答追索劳动报酬等问题,同时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工作,收集欠薪线索、解答留言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这些保障措施为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畅通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有助于全面、及时收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诉求信息,了解掌握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线索。
在春节前后,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是对农民工群体的春节关怀,给农民工下了一场春节权益保障“及时雨”,精准契合了农民工的维权需求,对化解劳动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意义。希望各地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扎扎实实落实司法部的通知要求,规范优化法律援助流程,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送给农民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农民工安心过年。
□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