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寒假将至,1月4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实现中央部署的“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各地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执法,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对线上培训主体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时段深度巡查,严防线上违规培训和广告宣传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教育部指出,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地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确保培训安全;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依据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快排查整改,推动已审批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同步实现培训机构党组织全覆盖。强化年审工作,对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的机构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指导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