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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文件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
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

 

本报讯(记者 任洁)12月19日,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更有力支撑。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介绍,当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学科专业设置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人才培养结构实现历史性调整,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数量较10年前翻番,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3倍,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分类培养模式开展了积极探索。

2022年,我国在学研究生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但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还需要大力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进一步凸显研究生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意见》首次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成体系地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展,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目标是到2027年,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实现格局性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培养单位应予以同等重视。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引领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引领,创新联合培养机制,打造工程师技术中心、完善导师选聘和考核、重构核心课程等改革措施。

《意见》区分两类学位点重点布局方向,学术学位坚持高起点布局,重点布局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大力支撑原始创新;专业学位坚持需求导向,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同时具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领域侧重布局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全面支撑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优化两类研究生规模结构,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意见》提出,招生阶段区分两类学生招生时的重点考察方面,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鼓励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如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导师应分类评聘和考核,校内导师应定期到国内外访学交流或行业产业一线调研,校外导师定期参与高校教育教学,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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