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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下调新发放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时延长贷款期限。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此次调整取消了房价过快上行阶段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另外,此次调整还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此次调整的是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各银行应根据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