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日前,《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实施。昨天,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决定》进行解读。根据《决定》,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京津冀三地协同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
《决定》共二十条。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明确了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思想,包括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协力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在集聚三地创新资源,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多种模式的区域合作方面,明确三地共同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推动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推动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向雄安新区转移。
在北京与天津合作方面,明确要唱好京津“双城记”,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相结合,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共同打造区域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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