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回应经营主体诉求方面,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堵点和经营主体难点问题,围绕通关便利、资金融通、人才服务等重点环节和要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对在京注册企业在我国境内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械(大型医用设备除外),在指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随批随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等。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方面,如在电信服务领域,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同时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便利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分网作为单一电子门户提供包括中小企业认定事项在内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全部信息,尽可能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方式或其他新型信息通信技术开展采购。
同时,试点推动电子签名证书跨境互认和电子合同跨境认可机制,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探索制定自动驾驶、生物基因等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重要数据目录,明确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标准,做好数据安全保护支撑等。
此外,还包括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国内外商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在京发展;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制定临时仲裁庭仲裁涉外纠纷的规则等。
刘梅英表示,下一步,对方案中突破了现行制度规定的政策或需要进一步明确落地路径的措施,抓紧推进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或出台配套细则,为政策落地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