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召开物业纠纷新闻发布会,介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审理情况。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北京二中院共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1622件。
据介绍,审结的1622件二审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系物业服务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向业主追索物业费、违约金等费用。一般情况下诉讼标的额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业主欠费时间则在数月到数年不等。业主多以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作为不交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主要包括在绿化、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不达标。此外,还有部分业主以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为由进行抗辩。
据了解,二中院以送法进社区,采取法律讲堂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讲授物业法律知识,提升业主委员会的履职水平。在司法实践中发掘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以开展公开庭审等方式,邀请住建部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代表旁听庭审,释法明理,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