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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集中参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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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集中参保期
5种方式可缴费 缴费标准有调整
 

本报讯(记者 张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北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以及在本市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京籍大中专学生。2024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在集中参保期后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3个月等待期满后才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按时办理参保缴费。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所调整,城乡老年人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7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95元。同时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城乡老年人提升到每人每年43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9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325元。

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除往年开设的电子税务局、银行APP、银行批量扣款和银行柜台缴费等4种缴费方式,还新增了京通小程序缴费渠道,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

据悉,参保人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除可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外,还能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及其子女,且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保费。医保部门将于每月最后一天发起扣费工作。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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