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感谢党的好政策,帮助我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到退休年龄后能有固定的养老金可以领。”近日,家住怀柔区琉璃庙镇的困难群众孙大爷,在提到城乡居民保险代缴政策时连连称赞。据悉,按照不同条件分别给予50%到100%的代缴标准,今年以来,怀柔区已为2679名困难人员代缴社保费221万元。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纳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是社会关心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让这部分群体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怀柔区构建全覆盖、保基本、能转移、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促进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的一项惠民政策,是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的重要途径。为落实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代缴保费工作,怀柔区围绕做好制度和宣传保障扎实推进,第一时间制定《关于推动怀柔区未参保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启动了与卫健、民政、残联、镇乡街道的数据共享告知机制,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台账;印发《给怀柔区困难人员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内容、目的及意义,并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推动政策兑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引导困难群众积极参保。
据了解,怀柔区人力社保局还将持续本着筛查无遗漏、发放零差错的原则,强化各级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做到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本报记者 崔欣 通讯员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