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 近日,本市医保系统开展以“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为主题的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
据了解,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是法定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劳动年龄段内居民、学生儿童,以及符合本市规定的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可参加本市居民医保。截至2023年7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87.6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492.5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95.1万人。
据了解,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本市将采用“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图文、海报、视频、音频等进行多样化的政策解读,把政策条例转化成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内容;北京市医保宣讲团成员将走进社区、乡镇、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讲活动;在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放和展播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