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执行“认房不认贷”。
按照新的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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