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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年,个别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延至2025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
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还包括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建立薄弱园帮扶机制,加快缩小办园差距;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推动幼儿园与小学深度衔接,严禁提前教授小学课程等。
在义务教育方面,《意见》提出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快优质均衡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
根据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学区内、集团内学校率先实现优质均衡。
此外,行动还提出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有效缩小县区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等。
针对高中阶段,《意见》提出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促进优质特色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帮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等。
此外,《意见》还要求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素质教育提升行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等多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