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8月10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推荐5个有效岗位等帮扶措施,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评优重要内容。
市教委要求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关注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形成“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干部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困难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全学院(系、部)、专业平均水平的目标。
各高校要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学生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特岗计划”“城乡社区计划”“村医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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