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2022年5月入职的,公司与我签订有劳动合同。最近,我听说公司与工会在2021年签订有集体合同,其中约定:所有员工凡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均可享受绩效奖(工资)。我在工作满一年后,要求公司支付每月的绩效奖,可公司拒绝支付,其理由有二项:一是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该项约定;二是集体合同不适用于后入职的劳动者。
请问:公司的理由能够成立吗?我该怎么办?
读者:刘柳
刘柳读者: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订立集体合同,代表劳动者的签约人为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直接目的在于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集体合同的效力,法律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就是说,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时,应当执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是集体合同适用于全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里的“劳动者”显然是指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而不论是否工会会员,也不论是否属于集体合同生效后新入职的劳动者,或者对集体合同持反对意见的劳动者。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拒绝向你支付绩效奖的两条理由均不能成立,其行为违反了集体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据此,你可以向单位的工会反映情况,由工会出面与单位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向法院起诉。
潘家永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