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鼓励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为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免费培养青年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到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就业,合理确定党政机关高校毕业生招录计划,保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调整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建立“一人一档”就业援助服务台账;给予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鼓励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提高就业稳定性。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就业底线。及时兑现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等,强化他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