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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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023年度职称申报7月4日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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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023年度职称申报7月4日全面启动
高、中级职称在评审前需现场答辩
 

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7月4日起,在全市启动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凡是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共法律服务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开展。

个人网上申报阶段从7月4日到7月17日。申报人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社保缴纳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阶段从7月4日到7月31日。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法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内审核申报信息,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阶段从7月到8月。单位审核通过后,由评审服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以在网上缴费。

答辩评审阶段从9月到11月。高、中级职称在评审前需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具体安排详见职称申报系统中各系列(专业)的报名通知或须知。初级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

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专业)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安排为准。

经备案实行自主评聘的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经备案开展自主评聘试点的机构,按照备案的工作方案自主开展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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