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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规定,回该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户籍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
海淀区规定,选择回该区小升初的学生需要至少满足以下一项,其中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升学的,应提供学生全家海淀区户口簿,全家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与户主是亲属关系;学生全家为海淀区集体户口,需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页、学生本人页。以监护人合法住宅类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升学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提供独立拥有海淀区合法住宅类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学生北京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朝阳区规定,回本区小升初的学生应提交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即凭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须同时提交相关按京户对待类材料。
丰台区规定,回本区小升初的学生应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材料。
石景山区提出,以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为升学依据,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在石景山区的户口簿,若为集体户口需复印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石景山区的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以毕业生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升学依据,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毕业生为北京市户口),法定监护人(父母)名下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若法定监护人与毕业生未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出生医学证明》。
7月3日,全市小升初派位录取。7月上旬,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