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防范民宿等在订单生效后单方毁约或擅自提价行为……昨天,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和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包含12条内容。其中,要求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五一”期间,市民出游热情高涨。告诫书提示,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者认真对照告诫书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