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
据了解,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将严肃查处突出违法问题并依法公示,综合运用多种节能监察手段,提高执法威慑力。充分利用市发展改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提升监察效能。在用能高峰期适时开展专项监察行动,强化公共场所、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节能监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通过“互联网+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项工作,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其中,对2023年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将开展8项监察内容,即:对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监察。对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情况进行监察。对节能措施是否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能源利用效率是否低于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察。对是否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是否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等情况进行监察。对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进行监察。对是否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察。对是否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等情况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