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有效遏制企业的恶意注销登记行为,确保各种行政处罚不陷入“纸面执法”的尴尬,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企业注销登记相关信息的共享,也就势在必行。
简化注销登记手续,是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的便民举措。但一些企业却利用这一政策恶意注销登记,企图“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不过,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登记机关撤销案涉注销登记,恢复了公司主体资格,重新“激活”强制执行程序,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让一些问题企业的图谋没能得逞。(3月28日《工人日报》)
铁打的市场,流水的企业。因为经营难以为继,企业注销登记再正常不过。然而,一些背负各种行政处罚的企业,因熟谙强制执行流程,遂利用执法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衔接错位或漏洞,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办理注销手续,恶意逃避行政处罚法律责任。江苏南通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登记机关撤销的某金属矿砂物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案,即是一起典型的恶意注销登记案例。虽然该企业“金蝉脱壳”规避330万元行政罚款的企图没有得逞,但其所凸显的以恶意注销登记方式逃避法律责任问题仍值得高度警惕。
不法企业利用恶意注销登记逃避法律责任,不仅导致行政处罚沦为“纸面执法”,也消弭了“放管服”改革便利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正能量,更会对其他企业违法投机形成恶劣的负面示范,危害不容小觑。对于不法企业这种逃避行政处罚的恶意注销登记行为,相关职责部门不能“心慈手软”,而应果断亮出惩罚利剑。
部分不法企业恶意利用注销登记规避行政处罚的企图能够得逞,既反映了其藐视法律的任性心态,也折射了在“放管服”改革中,企业注销登记客观上存在有隙可乘的漏洞。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是相关信息没能百分之百地实现共享。由于企业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不能共享,负责处理注销登记业务的行政审批部门只能是各自为战,自然很难对部分企业的恶意注销登记企图做到“火眼金睛”般的准确识别。
因此,若要有效遏制企业的恶意注销登记行为,确保各种行政处罚不陷入“纸面执法”的尴尬,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企业注销登记相关信息的共享,也就势在必行。
在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实现企业注销登记相关信息的共享,本不是什么难事。根据规定,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以履行完毕行政处罚为前提,相关职责部门应为办理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部门提供企业是否履行完毕行政处罚的信息。遗憾的是,不少职责部门在对待信息共享的态度上,始终跳不出自家“一亩三分地”的窠臼,将信息当成自家“私产”,只希望自家独享,致使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该公开的不及时公开,该上网的数据不及时上网,让本应对阻止企业恶意注销登记行为能起到“防火墙”作用的大数据信息,不能释放出应有的正能量。
2022年3月,江苏张家港市针对企业恶意注销登记导致“纸面执法”的困境,开始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开启了企业注销登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的先河。各地要秉承维护行政处罚法治权威的理念,借鉴张家港市的做法,在这方面积极构建起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让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从而以阳光透明的信息共享机制,把企业恶意注销行为挡在简易注销程序的门槛外。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