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内容审核相关规定,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细化了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采取科学方式方法教育、影响和保护未成年人,鼓励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校园安全方面也细化了管理制度,增加了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对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进行规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调研中,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打赏、算法推荐、在线教育,以及预防网络暴力等问题高度关注,要求加强管理和规范。对此,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引导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