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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使用全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本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全市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考试院表示,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