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洁) 全市高招体检将在3月10日至4月10日进行。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5月20日至8月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或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查询本人体检结果。
各学校体检时间由所在区考试中心指导各学校与辖区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协商确定,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在体检现场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带队老师向体检机构反映,由体检机构统一安排。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体检结果一周内,通过报名单位向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考试院提醒考生,体检前一周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讲明。
全市高招体检会诊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每周三下午13:30-15:30,地点为北京市体检中心,会诊时,学生需携带高招体检医疗机构开具的会诊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区体检的考生,可于6月11日7:30-11:30到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部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