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5大更新类型、12项更新内容。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今年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将新开工300个。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着力聚焦重点街区单元,谋划一批片区综合性城市更新项目。力争完成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换租)2000户、修缮1200户;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100个,支持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楼加装电梯力争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启动危旧楼改建和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等。
据了解,《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库和计划管理、实施主体确定,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实施方案审查和并联审批等管理规定,以及土地、规划、资金等各类激励保障措施。将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加大对重点项目、跨区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跟踪指导示范性项目,指导各区推进项目实施。开展城市更新信息系统搭建工作,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式筹集城市更新资金,为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