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北京市持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昨天,本市再曝光8起医疗美容违法犯罪案例,涉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广告等。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其中,房山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电话举报,反映张某在长阳镇某地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经核查,执法人员发现张某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情况下,为顾客实施激光去文身术。房山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北京童仁医疗美容门诊部通过多个网络平台上的自有空间发布含有“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与其他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等内容的商业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对此,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2万元。
此外,还有造成被害人伤残的案例。2019年初至2020年5月间,何某等2人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情况下,购进结肠水疗机,并指使席某某为顾客开展灌肠排毒服务,造成两名被害人直肠穿孔。何某等人先后赔偿被害人数十万元。最终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决何某、何某某、席某某3人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及罚金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