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北京劳动者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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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不停,为群众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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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不停,为群众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
——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刚刚步入2023年,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再传佳音——该中心被评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5年来,这支成员平均年龄37岁的法律援助团队共接待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700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切实为群众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

用不停歇的脚步丈量辖区

石景山区法援中心一直秉持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将矛盾消解于未然的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活动。

在法援路上摸爬滚打了8年的王瑞雪常常开着她那辆白色本田飞度汽车,和中心的同事们一起奔波在路上,东起老山街道东里小区,西至五里坨街道的南宫花园,北到苹果园街道的军区大院,南赴古城街道的南大荒苗圃园林。她们驾车跑遍了石景山区所辖的87平方公里,开展法律宣讲咨询活动不分四季,无论晴雨。学雷锋宣传活动、残疾人维权专项活动、“我当法律服务员”活动、军人军属维权活动……一场场普法宣讲引来热烈掌声,一个个典型案例讲得听众顿开茅塞。

王瑞雪和同事们集思广益,老百姓最想听什么内容,她们就宣讲什么。“我这个能算工伤不?”“公司欠我加班费怎么办?”“我女儿不为我养老怎么办?”面对一句句无奈无助的问询,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均给予最耐心细致的解答。“亲兄弟谁也不愿撕破脸”“和公司好聚好散”“提前写个遗嘱”,一句话,可能就将一个心结打开;一句提示,可能就将一个矛盾化解。

法援中心与援助律师在很多咨询者和受援人看来是“一家人”,这种看法源自律师接待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工作是否耐心、认真、细致,影响着区法援中心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王瑞雪积极与律师对接沟通,制定和完善了《值班律师管理办法》《值班律师守则》,明确值班律师的选拔条件、工作规范、咨询流程,实行值班律师挂牌上岗,为区法援中心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高标准实施“清单式”归卷

“善作者善成,善始者善终”,这是性格开朗、快人快语的孙娟娟秉承的座右铭。她常常和值班律师们交流心得,把多年来从事法援工作的体会进行分享。

法律援助卷宗不光是结案的要求,更是宝贵的办案经验、法律援助成果的体现。孙娟娟始终坚信,对案卷负责,就是对案件负责,同时也是对受援群体负责。律师不仅要办理好案件,也要规范整理好案卷。

根据区法援中心的实际情况,孙娟娟制定了“清单式”归卷指引,给律师们集中统一讲解,帮助律师统一格式、内容,做到结案审核有标准。在订卷之前她要逐页校对,做到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一个都不少。在指派律师办理一些重要、复杂、疑难案件时,孙娟娟还会跟案,这样不仅能督促检查案件进展,更能实际参与办理案件,加强协作,拉近相互间的距离。

不论是接待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还是接听寻求法律援助的热线电话,孙娟娟的热情感染着对方,她的真诚赢得了信任。遇到出言不逊、态度暴躁的求助者,孙娟娟会耐心倾听,还会换位思考,通过朴实接地气的真诚交流,让来者最终心平气和听从劝告,感觉到法律援助分文不取,工作人员掏心掏肺,都是为了帮助他们争取权益讨公道。

王硕在司法系统可谓一名“老兵”,他曾在大学校园攻读法学专业4个寒暑,曾在监管岗位上穿过5年警服,还曾成为执业律师代理过诸多案件。去年,他凭借优异的成绩加入到这支法援队伍之中。王硕快速融入这个团体,勤奋学习虚心请教,很快学会了如何指派律师,同时深入学习诉讼、仲裁程序,力争熟练运用法条法理。他发现一些法援案件内容能用电子归档、电子表格、公式替代,便利用业余时间耐心整理资料,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受援群众。

“三当日”温暖群众心

“感谢马主任!感谢你们大家!感谢咱们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这是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对张大妈提供法援上门服务后,老人发自肺腑的一段话。去年7月下旬的一天,张大妈因与自己女儿存在财产纠纷,打热线电话希望得到区法援中心的帮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和女儿们的财产纠纷。

区法援中心主任马清明了解到张大妈已是年过八旬,且有残疾行动实为不便,便带领着王瑞雪、孙娟娟和王硕等几名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法援上门服务。在张大妈家中的交谈过程中,马清明觉察到张大妈与几个女儿的关系都不是那么融洽,若执意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话,仅程序问题就会给她带来不少的困难。

马清明一边安慰张大妈的激动情绪,一边介绍基本的诉讼知识,帮助她权衡利弊。他们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张大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受理、审批并指派了律师。马清明说:“这样做能尽可能地帮助她节约诉讼的时间成本。既然人家在无依无靠的时候找到我们,求助于我们,无论最后裁判结果如何,我们都要尽最大努力维护老人的合法利益。”

考虑到许多受援人系外省来京,路途不便,为缓解他们的舟车劳顿之苦和往返交通费用的负担,马清明结合实际情况推出“三当日”制度,即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特殊案件和例外情形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马清明总是叮嘱大家:“我们做工作要换位思考。法援工作的每个环节,我们都要认真去琢磨,想受援者之所想,急受援者之所急。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分析工作、思考工作、推动工作,而不是在办公室‘远程遥控’。如此才会增强法援服务的意识,才会体恤群众的冷暖甘苦,才能真正让法律之光普照需要法律援助的男女老少。”

面对受援群众的赞誉,马清明发自肺腑地吐露心声:“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一个团队,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就是一名斗士。初心就是力量,使命就是方向。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需要坚持‘强组织、重合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中心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本报记者 崔欣 通讯员 胡京成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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