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密云区人民法院绿色执行工作机制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四优化”绿色执行工作机制,助力生态保护修复。
近年来,密云法院紧紧围绕保水保生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不断优化理念、职能、效果和联动方式,建立绿色执行工作机制,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据介绍,2018年以来,密云法院共执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49件,其中刑事类执行案件21件,主要集中于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田、污染环境等犯罪;民事类执行案件267件,包括环境污染责任、财产损害赔偿、排除妨害、相邻采光通行排水纠纷等;行政类执行案件61件,涉及范围包括违建拆除、非法占用农田林地、大气污染、水源污染、非法捕捞、盗伐林木等。共执行到位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行政罚款、财产损害赔偿款、生态损害赔偿金等525万元,拆除违法建设86000平方米,腾退林地田地53000平方米,劳务代偿1次,增殖放流3次,补植复绿4000余平方米。
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介绍,所谓“四优化”绿色执行工作机制,即优化理念,尊重生态发展规律,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始终;优化职能,充分发挥强制执行职能作用,用好“硬强制”与“软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环资案件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优化执行效果;优化联动,积极探索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协调联动,畅通行政执法与强制执行的衔接渠道,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乡镇街道联动,全程监督被执行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对修复情况进行回访,形成“破坏-判罚-执行-修复-回访”的完整闭环。
下一步,密云法院将依托相关框架协议、共建协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事项会商、案件移送、调查执行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努力形成多元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
□本报记者 王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