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市各重点产业薪酬环比均呈现小幅回升
北京铁路特快货物班列多举措助力电商黄金周
本市“证照分离”改革惠及新设市场主体9.3万户
火锅美食节 倡导“光盘”行动
通州宋庄镇多方施策关爱妇女群体
大兴机场临空区国际航空总部园开建
上接第1版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2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第1版

 

(上接第1版)  

基层快递网点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按月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层快递网点,可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本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中邮政业的基准费率执行。

基层快递网点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向参保单位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针对快递行业特点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流程,推进网上办理,方便参保单位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对象范围,建立基层快递网点和从业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审核确认符合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及快递从业人员范围,审核结果作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变更及注销、保费核定等业务的依据。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