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委会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4个方面提出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10月25日《河北日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快速进入千家万户,目前全国已达约3亿辆。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的生产、销售、充电、回收等环节尚有待形成监管合力,相关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时有发生。
加强电动自行车的隐患整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既需要从源头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严查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拆改装的违规行为,把好产品质量关,也需要从使用、停放等环节加强管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
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要动真格。要强化电动车的源头管控,加强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辆则坚决予以查扣,对违规销售电动车以及私自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严格执行登记上牌规定,对违规者坚决予以处理。安全无小事,须臾不可松懈。在推动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更要推动社区尽快完善配套设施,让电动车有处停、有电充,让居民不再为停车、充电等问题犯愁。要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整治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行为。□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