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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条例》将宅基地房屋租赁纳入全市规范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并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宅基地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统一管理、出租宅基地上闲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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