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汛期,防汛减灾成为当下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
辽代北京为陪都,金、元、明、清为都城,是全国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为此,历代均重视北京的城市建设,其中包括城市排水系统及设施的构建,以确保京城汛期的安全。那北京历史上都有过哪些有效的防汛减灾措施?历史上的北京对水务督察及防汛不力的官员又是如何监督问责的?
重视城市排水设施的构筑 通过沟渠、涵洞排泄积水
北京的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的特点,所以自辽代开始,从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到明清时的北京城,都因地制宜地采取向东南方向排水的趋势。
远在辽代,兴建南京城(现在的北京)时,便通过挖掘人工排洪沟渠、修建水关涵洞、疏浚河湖水道,因势利导地将城内雨水、污水排入东南城墙外的大河大渠,由此消除水患。
据《北京水利史话》载:金海陵王迁都燕京后,在辽南京城的基础上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往外扩展,且规划有度:“驰道甚阔,两旁有沟,沟上植柳”“汛时水畅,无以积堵”,道路两旁的沟渠起着收集、排泄雨水的作用。
为了疏浚城中之水,修建新的城墙时,在城墙下预留多处水关涵洞。进水的水关预留在北城墙和西城墙之下,排水的水关预留在南城墙和东城墙之下。为防止汛期城内出现大面积积水,及时排出水患,还将东南城墙下所设水关数量多于西北城城墙。当时的辽南京城有62个坊,并在每个坊开挖排水沟渠,沟渠的水通过城墙下的水关涵洞排至东南城墙外的护城河,即今凉水河西段。
元代定都北京后,在金中都旧城东北部兴建新的宫殿和都城。中书省官员刘秉忠主持修建元大都时,依据北京西北高,东西低的地势,向南、东、北三个方向布局。先凿了七条泄水渠,作为排水主干渠,又陆续修建了多条规模较大的沟渠,逐步构筑了大都城的排水系统。
明代修建京城时,在沿用部分元大都排水设施的同时,对街巷中的排水网络进行改进和完善。即每条胡同口都有排水的沟渠,既有明渠,也有暗渠。还修建了大明壕,又称河漕,俗称大明沟,即在北京城西半部开挖两条泄洪河。其大致走向一条是北起今天的西直门内大街,南至佟麟阁路的西沟,沟水从南城根迤西下水关,汇入宣武门外护城河。另一条是今新华街至和平门内的东沟,沟水由宣武门迤东的白石桥下水关进入护城河。通过这两道南北走向的河道,把大量的城市雨水往南排入护城河,再通过三里河和南沟排到外城南护城河。
清代京城的排水系统,总体上沿用了明代之制,从康熙初年到乾隆年间,又对京城的排水沟渠、水关时有修葺,增设了一些新的排水渠道,并开挖了几条明沟,由此增强了京城的排水能力,特别是加大了汛期的泄水强度。清末及民初,因失于疏浚与修葺,京城的排水沟渠、水关多有毁坏或堵塞,有的被填平,修成街道。如今京城街巷中称桥、沟、岔、沿、湾、斜街的地名,多与明清时期的排水沟渠有关。
历代均设置河湖、沟渠管理机构
负责京城水利事务及防汛事宜
据《北京水利志》等史料记载:对北京城区河道沟渠的疏通整治,金代由都水监负责,并仿照宋代的《河防通议》,明确了河道沟渠的管理职责,且刊印颁发至地方。元代仍设都水监,负责兴修水利,而对河道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大都河道提举司负责。
明代由五城兵马司负责每年疏通整理街道沟渠。成化十年(1474年)令五城兵马司在各城墙排水渠水关旁盖一火铺(值班室),派两名军夫看守,每遇连阴暴雨负责打捞河道中杂物,疏通水关及附近渠道,以免城内积水。从这一年开始,每年二月疏浚全城排水沟渠,遂成定制。
清廷入主北京后,对于城市排水系统的管护十分重视,工部都水清吏司负责疏浚河道,分一年一次的“岁浚”与六年一次的“大浚”。也就是一年一次小规模疏浚,六年一次的大规模疏浚。此外工部另设值年河道沟渠处和督理街道厅,这两个衙门均有管理城区排水的职责。
值年河道沟渠处设管理大臣四人,由工部、奉宸苑、步军统领等衙门各选派一名堂官,即正副职官员经皇帝钦命后出任。其职守系“掌五城(外城)河道沟渠之事”,任期一年,年终奏请更代。而督理街道厅初由工部派满汉司官二员管理,后由皇帝“简派”,管理京师外城街道之事,而内城由步军统领衙门管理。
在设置“掌五城河道沟渠之事”官职的同时,对京城内外排水沟渠的管理还真是做到了“责任到人”,主要由五城兵马司负责,即按坊巷派专人分段进行巡查、管理,遇有沟渠堵塞、被毁,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疏通、修葺。由于北京的主汛期为每年的七八月份,所以明清时期的顺天府及工部,均将这一时段视为重点防范期,令宛平、大兴二县重点巡查雨势水情,及时上报。
清廷还在宣武门内设立“积水标识”,只要积水达标,城守尉(门官)即可开城门向外城“泄洪”。
永定河有“北京母亲河”之称,既是哺育北京城的“生命之脉”,也是历史上水灾多发的河流,平均三年泛滥一次。为此明清时期极为重视永定河的治理。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月,浑河(永定河旧称)泛涨,康熙皇帝命于成龙全权负责治理。于成龙在加固石景山、卢沟桥段旧堤的基础上,对卢沟桥以下河段进行大规模治理,既筑河堤又浚河床,治水的同时注意治沙,并注重上、中、下游全程治理,改变以往只是局部治河的办法。他还全方位监督工程进度,严防治河中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仅用了三个月就疏浚河道145里,筑南北堤180余里,遂奏请将霸州等处开挖的新河命名为“永定河”。康熙皇帝斟酌再三,最终将整个浑河干流赐名为“永定河”,并题额建碑,“永定河”之名由此确立。
历代均明确京城排水减灾责任
对渎职失职官员予以处罚问责
历代朝廷均将北京的水务管理及防汛视为“事关守城大事”,尤其是防汛,不可掉以轻心。为此,对水务管理及防汛中的渎职、失职官员和相关人员均予以处罚问责。
明廷派遣锦衣卫官校巡视京城,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五城兵马司官员对河道疏浚及汛期督察的管理情形。万历年间编纂的《大明会典》中就有相关的记载。如规定街道、沟渠出现问题,其主管官员要承担责任。明成化年间,有刘姓西城兵马副指挥,未按规定到所管辖的区域巡视,被巡城御史发现后,受到处罚。正统四年(1439年),京师大雨骤降,因城中沟渠未及时疏浚,致使雨水无法泄出,五城兵马司多位主管河渠疏浚的官员因失职而受到处罚。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皇帝巡视城工,发现朝阳门、东直门监督主事好逸旷工,对所管辖河道、水关未按规定在汛期前疏浚,被革职,并廷杖六十,发配原籍为民。
据传,嘉靖年间开挖外城护城河,工程量大,工期较短。为了赶工期,所开挖的永定门至右安门一段的河道较浅,未能达到河水涌流的深度,更起不到泄洪的作用。在此督察的水务官员收了包工头的好处,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此事被告发,包工头被抓了起来,督察官员以“监察不力”和“受与贿赂”之罪被“廷杖六十”后革职,并发配边关。
清代对玩忽职守的水务官员更是处罚严厉。有史料记载,清代康熙至道光年间,因修筑河堤、疏浚河道、沟渠、修葺水关、河堤植树等水务督察不力的官员受到处罚的达百余人,或被革职,或被廷杖,或被发配,或被罚俸。
嘉庆皇帝对京城河防曾多次颁旨:“河道、堤岸当需慎防,如有河务官员胆敢漫不经心,不实力奉行,一经查出,即可向朝廷参奏严惩,为官不尽职者,连带罚之。”
嘉庆十二年(1807年)有官员上奏,在修葺通惠河河堤、水闸时,有人偷工减料。嘉庆皇帝随即派钦差彻查。原来朝廷所拨治河银两被层层盘剥,到河工手里已所剩无几,施工时只得偷工减料。不久,调查结果上报嘉庆皇帝,他勃然大怒。将包工头押至大兴县大牢,都水司、营缮司、节慎库郎中等十多位对工程督查不利的工部官员被革职,而贪污、克扣筑堤银两的几个官员有的被廷杖八十,有的被“秋后问斩”,连工部大臣也被问责。
光绪五年(1879年)7月下旬,直隶(包括今天北京及河北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造成水患。朝廷从六部等衙门抽调数十位官员到各州县协助防汛。有吏部郎中(正五品)被派到顺天府昌平州,协助温榆河沿线的防汛。但其擅自脱岗,跑到昌平城里饮酒后大醉,被巡查至此的顺天府尹抓了个现行,结果被押至顺天府大牢问罪。不久被发配到遥远的宁古塔,“永不叙用”。
主讲人介绍:
户力平 北京史地民俗学会会员。多年业余从事北京文史研究,特别是北京地名、风物、民俗及古村落研究,并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劳动午报》等报刊发稿千余篇。已出版《光阴里的老北京》《北京地铁站名掌故》《京西海淀说故》《香山传说》等。
□主讲人:户力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