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主办高校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了解到,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主办高校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举办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同时,推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将广泛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在线课程和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继续教育“课程超市”和24小时“线上学堂”。鼓励学校自主或与有关机构联合开发优质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