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多项改革举措,加大外商投资本市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投资职业技能培训领域。
《管理办法》探索构建职业培训领域对外开放发展的新模式、新格局,从管理总则、设立条件和程序、机构组织和教学活动、变更终止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六个方面,对外商投资本市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系统性规范。
《管理办法》拓宽了外商投资办学形式,在原有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基础上,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允许外商单独投资举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外商以多种形式投资本市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不再区分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不同办学形式,统称为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下一步,本市将积极发挥政策支持引导作用,吸引外国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来京办学,助力打造一支能够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