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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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在校生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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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印发新版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在校生健康体检

 

本报讯(记者 任洁) 市教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昨天联合印发《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2年版)》,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工作。新版《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在校生健康体检和两次视力监测,将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贫血作为健康体检报告单指导的重点。

与老版相比,新版《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区教育、卫健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职责;结合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生常见健康问题,对体检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并将体检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项目;细化了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等。

根据规定,本市中小学应每年为学生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政府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个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为准确及时了解学生视力情况,每年要进行两次远视力和屈光度检查,春秋季学期各组织一次。各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可选择项目,血常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查也可在必测项目和群体的基础上,在各学段选择一定比例学生进行抽测,并逐步达到全覆盖。

健康体检机构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在体检结束2周内,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并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体检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数据,还应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及其家庭、学校信息不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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