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坚守了28年,201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她还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北京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面对鲜花和掌声,她说:“荣誉只属于过往,重要的是要始终秉持法官的为民初心,砥砺前行。”她就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勇。
“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办公室,张勇又早早地来到了办公桌前,仔细研读着手边的刑事卷宗。这是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侦查卷宗有180多卷,在办公桌上堆成小山。张勇熟练地翻找,对卷宗中的内容了然于胸。她常说,“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要从证据中来。”这样的早晨,张勇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坚守了28年。
审理案件是一个细致活,刑事法官更应当审慎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各个关口,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张勇常说:“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家庭命运和骨肉亲情,责任重大,案件的审理结果必须准确。”
在张勇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不乏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敏感案件,其中,她对一起走私象牙制品案记忆犹新。2015年9月9日,被告人陈某乘坐航班从境外抵达首都国际机场,在通关入境时,被海关关员在行李箱中查获5件象牙制品。经鉴定,涉案象牙制品净重17千克,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陈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及辩护人提出,涉案的象牙制品中有4件是从一根象牙上切割下来的,应当按照一根象牙的价格认定。
张勇知道,不同的数额,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量刑,只有查清事实,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她认真审查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查看鉴定报告,听取专家意见,最终确认陈某在境外务工时确实曾受赠过一根象牙,而鉴定报告又能确认涉案的象牙制品中的2件为从一根象牙中切割,而通过象牙制品的形状、颜色、尺寸,其余2件又与上2件能推断来自同一根象牙,故在不能排除以上4件象牙制品来自同一根象牙可能性的情况下,应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去认定。最终,法院认定上述4件象牙制品的价值为25万元,对陈某作出了公正的裁判。
在繁重的审判压力下,张勇多办案、办好案的秘诀就是“及时”:庭前准备工作及时,附带民事调解及时,写判决及时,宣判及时。张勇常说:“刑事案件审限短,每个环节都要抓紧。”秉承着“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的司法理念,她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让手里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是她不懈的追求。
“不仅要‘把案件判公’,也要‘把人心判暖’”
作为法官,张勇觉得不能过于机械地适用法律,而是把自己放在和当事人感同身受的位置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审判活动兼具理性和道德的平衡。为践行这一信念,张勇坚持来电必听,来访必接。“一次电话不接,当事人会坚持不懈打三次五次乃至十次,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长此以往会影响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张勇说,抱着这样的信念,在28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始终坚持在每个环节上尽可能做到多说一句话、多费一点心,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
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刚满18岁,但父母双亡,是个没人管的孩子。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不十分严重,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他在牢里待的时间就会短一些。张勇千方百计找到了被告人的远房叔叔,以真诚的态度讲明了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和挽救人时,叔叔同意帮助被告人垫付赔偿款。当被告人知道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害人得到了赔偿并对其进行谅解后,在宣判笔录上写下了三个字:“好!好!好!”
四中院审理的部分刑事案件中,很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家都在外地,在通知他们开庭、宣判时,张勇会考虑被告人路程的时间和成本,在不影响审判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他们往返法院的次数。
“要主动往前迈一步,帮助被害人,挽救被告人”
张勇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部队严明的军事纪律和紧张的生活节奏培养了她坚强乐观、善良热心的个性。她常说:“办案贴地气,调查研究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事项,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
张勇曾经收到过一件特别的礼物——一面十字绣。在一件诈骗案中,被害人是一名残疾人,在西安经营一家小工艺品店,到北京进货时被人合伙骗走了4万元。张勇经过调查,了解到虽然本案涉案数额不大,可是案件中的4个被告人全都被羁押,家属又都抱着互相观望、看谁先出钱的心态。当张勇看到拄着拐杖的被害人来到法院,把追回损失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官身上时,她感到了一份深深的责任。
为了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她要做的就是说服被告人的亲属帮助退赃。为此,她轮流给各家打电话,一次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通过沟通,明确了谁家最有可能会退钱,就多做他们的工作,讲法律、讲积极退赃可以从宽处罚的政策,当第一家被突破后,其他几家的工作也就好做了。最终,四家人凑齐了4万元交到法院。
当被害人到法院领取案款时,他掏出一幅十字绣对张勇说:“法官,这不是礼,是我们两口子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心意,您一定要收下。”十字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福”字,色彩鲜艳、针脚密实、熠熠生辉。“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觉得珍贵的礼物呢,十字绣虽小,但却代表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对法治社会的祝福。”张勇感慨地说。
从书记员到法官,21年的基层法院、近7年的中级法院工作生涯,张勇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并不是审判职责的全部,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要把人送进监狱,而是要帮助他们认清犯罪行为,警示人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刑事法官,我们要主动往前迈一步,帮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被告人,就等于帮助和挽救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这一步或许可以促成一种人心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将会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宁的重要因素。”张勇是这样想的,更是始终这样做的。
□本报记者 余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