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3年。
根据《通知》,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变更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在本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业务的,应登录市住建委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其中,一级资质核定条件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等。二级资质核定条件包括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含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等。
在审批时限方面,《通知》提到,一级资质初审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二级资质审批分一般办理和告知承诺办理两种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一般办理方式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时限为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