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北京市文物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局属博物馆文博文创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有序开展博物馆IP开发授权,统筹推进博物馆文创空间建设,健全规范博物馆文创收入管理。
《意见》提出,局属博物馆应盘活用好馆藏文物资源,探索挖掘本馆特色文化IP,形成以博物馆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授权为途径的文创开发良性机制,积极开展文创产品研发工作。各博物馆开展IP授权工作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联合社会力量有效推动博物馆文创事业繁荣发展。
据了解,文创空间主要用于集中展示销售围绕本馆文化元素开发的博物馆文创产品,同时可开展文创活动、文创研学或为观众提供便民休闲服务等。《意见》提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主要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博物馆藏品征集,文创空间服务环境、设施的优化和完善,文博文创设计开发研讨交流活动及考察调研等。合理运用一次性奖金等方式,对深入研究挖掘文博文化内涵、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相关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