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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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违约为由要求员工退款被驳回
单位决定录取后又拒绝用工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卖方错标商品价格 能让买家取消订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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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2年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方错标商品价格 能让买家取消订单吗?

 

编辑同志:

我是某公司办公室职员,公司的办公用品一般由办公室负责采购。一天,我在某网店看到一款空气净化器,标价1元。经请示领导后,我下单付款为公司购买了100台。不料,第二天网店客服打来电话称,该货品原价为100元一台,由于操作失误少标了两个零,目前无法发货,请理解并取消订单。我和公司不认可店铺的说辞,认为网店标低价格是其促销手段,其应当交货。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请问,卖家有权以标错价格为由取消订单吗?

读者:林雯

林雯读者:

网店标低价格,是其促销手段还是人为失误,决定着其能否取消订单。

一方面,《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你方能够证明网店标低价格是其促销手段,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在单方取消订单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另一方面,网店如果确属操作失误,则可以依法取消订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案中,虽然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但网店有权在90日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因为店铺标错价格,而且标价与货品原价相差悬殊,这构成重大误解。如果网店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应当履行交货的义务。

卖家可以行使撤销权,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网店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违反了合同义务中的诚信缔约义务,损害了你方的信赖利益,故你方有权要求店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买家利用商家失误而大肆恶意下单,这种“薅羊毛”行为有悖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卖家虽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但由于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卖家和买家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羊毛党”采用威胁或胁迫手段要求商家给予大额赔偿或补偿,则可能会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

潘家永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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