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部署各地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计划》明确了三大任务举措: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和服务能力,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增加各学段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入学机会。
推动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促进普特融合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校园无障碍环境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计划》提出要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培养力度。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例,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