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位外卖小哥,干这行已3年多时间了,工作辛苦不说,还经常被扣劳动报酬,有时还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遭客户羞辱。由于没有工会这个“娘家人”,在维权时不仅耗时费力,而且往往还不得要领,最终只能忍气吞声。
请问:像我们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否享有参加工会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读者:连春明
连春明读者:
新就业形态,即一种以新业态或以数字经济为基础构建起来的灵活就业形式。近年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而且,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了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人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等工作。国家立法机关更是通过及时修改《工会法》,以适应新时代劳动关系的变革。
修改后的《工会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方面作出了诸多新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将原《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修改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二是在第三条中增加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三是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四是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这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在法律层面上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赋予了工会组织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责。
根据上述规定,你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就近申请加入区域或者行业联合工会,也可以联合起来,在市、县总工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基层工会。在遇到维权困难时,还有权请求所在地的总工会提供援助等服务。潘家永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