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未动,工会工作先行,体现了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进取精神,应当充分肯定,积极推广。
《工人日报》报道,2017年以来,沈阳机床、沈鼓集团、东北制药、北方重工等大型重点国有企业实施改革。改革中,沈阳市总工会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强国企国资改革中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国企改革的企业工会强化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改革“符合大多数职工利益,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前不久,沈阳市机械轻化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级工会依法依规履职,有效助力企业改制平稳顺利完成。
改革未动,工会工作先行,体现了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进取精神,应当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当然,只有态度和精神是不够的;仅仅是或者停留在筹集资金、帮扶解困的层面,也是不行的。工会介入企业改制,还有一些思想认识和具体操作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会介入国企改制”不仅是上级的要求、职工的期盼,更是工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法定职责所在,包括“提前介入”在内,都是依据相关法规采取的必要行动。明确这一点的意义,在于提醒工会的同志,如果我们不主动,不介入,在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失声”或者“缺席”,就是工会失职,就是对自己所代表的职工群众的背弃,更谈不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了。我们常讲“工会有作为才能有地位”,对党政而言如此,对职工而言同样如此。
其次需要突出的是,“工会介入国企改制”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企业改制固然是经济行为,但操作者、执行者、受益或受损者都离不开人,特别是成千上万的职工群众。无视职工群众的权益诉求,无异于把他们置于企业改制的对立面,人为地设置改革障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广大职工群众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改制不可能成功。在这个问题上,正反两方面的事例与教训已经不少了,很值得我们借鉴。
第三需要强调的是,“工会介入国企改制”要真正把职工当作主人。企业,特别是老的大型国有企业曾经的辉煌与今天的基础,是几代工人用心血和汗水铸就的。他们在企业中不仅有利益,更有感情,甚至更清楚怎样才能把企业搞得更好。因此,在改制中坚定地相信职工、依靠职工,充分尊重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才是真正把职工当作主人的表现,才能获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需要履行的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操作,而且必须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如果方案通不过,就不能急于甚至强制实施,更不要由于“暗箱操作”令职工“不明真相”闹出事来,造成损失再去补救,那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张刃